善惡到頭終有報,人間正道是滄桑!
據香港媒體2日報道,“亂港頭目”之一的黃之鋒在獄中託律師向外界友人傳遞信息,悲觀的表示以後再相見的時候,自己已經是30多歲的中年人了。
黃之鋒自從去年被捕之後,已經被提起了三次審判。一是去年12月,黃之鋒因涉2019年6月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案,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處監禁13個半月;二是今年4月,黃之鋒涉嫌在2019年10月5日《禁止蒙面規例》生效首日,故意挑釁行為,繼續參與非法集結,再次被追加4個月刑期;三是今年5月,黃之鋒等四人承認去年在維多利亞公園一起非法集結罪,分別被判入獄4至10個月不等。其中黃之鋒得到了“最高獎勵”被判10個月。
目前黃之鋒整體刑期已經累計到27個半月,考慮到黃之鋒今年才25歲,出獄時間也就在28歲之前,為何黃之鋒卻一副悲觀的心態。
香港實行的是“一件一件”累加審判的制度,下個月黃之鋒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審理。相較於前三次的非法集會、禁止條例等,違反國安法可是實打實的重罪。黃之鋒自己心裡也清楚犯的事有多大,覺得自己能脫罪甚至減少刑期的可能性極小,繼續呆在監獄“多坐一會”,才會開始打出賣慘的牌,企圖博取“同情心”來逃避法律的制裁。
2011年,年僅14歲的黃之鋒便自己成立了所謂學生組織試圖搞亂香港,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自此黃之鋒引起了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注意,後者通過中間人招攬黃之鋒,隨後黃之鋒便更加賣力的為境外勢力搖旗吶喊。
2012年,一名15歲的少年走上街頭,號召市民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維護城市的自治傳統。在反國民教育風波中“一戰成名”,不滿18歲的黃之鋒也被視為香港反對派的“急先鋒”。趁著人氣正旺,5月29日,黃之鋒夥同林朗彥、鍾曉晴搞起了“學民思潮”。
美國的不斷投資在兩年後收到了“回報”,2014年黃之鋒積極組織煽動參與非法“佔中”,11月26日,黃之鋒在“佔中”清場中被捕,27日剛剛獲得保釋的黃之鋒便迫不及待的在金鐘登臺叫囂,堅持“正義”,號召“佔中”者繼續留守。如此盡力盡力為美國辦事,自然主子是看在眼裡,樂在心裡。
一時間,美國為首的西方媒體將黃之鋒稱作未來“東方民主力量的領導人”,是香港“民主運動”中富有人格魅力的絕對領袖。不僅登上了美國《時代》週刊亞洲版封面,後來更是被《時代》評為“年度最有影響力青少年”,甚至和當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新科得主馬拉拉齊名。美國媒體為了繼續拉攏黃之鋒,不斷給“戴高帽”,NetFlix還買下了黃之鋒紀錄片版權準備在全球190個國家播放。
一個投機分子,煽動群眾圍堵機場,教唆暴力,襲擊警察,分裂祖國,居然被描繪成一個時代的“英雄”,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時代的跳樑小醜才更符合黃之鋒的形象。
黃之鋒之所以小小年紀便走上“反中亂港”的歧路,跟家庭教育的影響息息相關。其父黃偉明便是香港泛民派團體“公民黨”成員,所謂是“港獨”思想深入骨髓。
2016年4月,“學民思潮”因激進的“港獨”理念遭受社會各界質疑後,公民黨暗中扶持改立以“民主自決、自立”為綱領的政治團體“香港眾志”,但除了名字有變化之外,其實就是黃之鋒為首的學生政治團體“學民思潮”。因為屬於公民黨“自己人”的關係,黃之鋒組織內地位要比另一“港獨”分子羅冠聰更受重用。
根據香港媒體爆料,在香港暴亂中頻頻現身的“勇武”組織並非單獨存在的暴徒組織,其背後就是“香港眾志”的傑作。其核心層成員黃之鋒等人在香港長洲島秘密建立“勇武”培訓據點,由美國CIA人員專門負責“戰死沙場”訓練。訓練項目包含手語聯絡、攻擊隊形、徒手搏警棍、海軍陸戰隊格鬥術等,專門用於在暴亂現場阻礙警方執法、衝擊警方防線,製造暴亂局勢。
勾結教協,不斷鼓動協會職工煽動蠱惑校園學生參與罷課行動,將大量未成年人推向暴力前線充當政治炮灰,利用在校學生為“香港眾志”手下的“勇武”暴徒充當人肉盾牌,製造民意假象。然而這些年輕人社會經歷尚淺,在生活上還沒有獨立,就憑著對政治的一知半解去參與街頭政治運動只是淪為了黃之鋒之流向外部勢力邀功請賞的資本。
去年《香港國安法》通過之後,“香港眾志”核心“港獨”成員黃之鋒、羅冠聰、周庭等人突然宣佈退出“香港眾志”,但上千萬港元的政治捐款卻成了未解之謎,隨後香港媒體便不斷拍到黃之鋒多次出席高檔消費場所瘋狂消費。
有因必有果,正義會遲到但絕不缺席。
2020年7月,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黃之鋒們失去了保護傘,開始惶惶不可終日。一邊試圖“切割”自保,一邊又想讓外國主子提供“保護”,不斷炫耀自己的“價值”。
同年8月10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控“壹傳媒”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欺詐及煽動罪等被抓。正式拉開了香港特區政府對於“港獨”分子的清算大幕。
“我被抓似乎只是時間問題。保障我個人安全的時間已經不多了。”黃之鋒一面擔心被捕後“引渡內地”,一面開始賣慘,惡意中傷扭曲香港國安法的公正性。
如今黃之鋒已深感到自己已是窮途末路,對於自己所承擔的後果想必十分清楚。中國古人有話稱“首惡必辦,協從不問”,對於黃之鋒之流的“港獨”分子而言,結局或許早已註定了。
(李雲浩)